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税收征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优化工作的统一安排,经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批准,设立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运行。
二、管理范围为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西关税务分局原辖区内汴河路以南、西昌路以西、南二环路以北、京台高速公路以东区域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管理工作。
三、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西关税务分局尚未办结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继续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四、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办公地点:宿州市埇桥区三里湾街道淮河中路558号(办公楼层:1层)。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