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整合优化办税服务资源,按照工作部署,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税源管理股(以下简称“税源管理股”)征管职能,新设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以下简称“税源管理一股”)和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以下简称“税源管理二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4月1日起,池州市主城区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清溪街道、平天湖风景区原税源管理股管户及城区公立医疗机构调整至税源管理一股管理;清风街道、杏花村街道、贵池区本级、贵池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池州市本级原税源管理股管户,全区出口退税企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城区公立教育机构、国有商业银行调整至税源管理二股管理。2024年度税费(不含社保费)入库总额千万元以上的纳税户(不含国有商业银行)由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指定税源管理一股和税源管理二股分别管理。
二、原税源管理股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税源管理一股和税源管理二股分别依职权继续办理。
三、管户调整后纳税人、缴费人和扣缴义务人可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等线上途径办理税费业务;线下可以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池州贵池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理税费业务。
四、税源管理一股和税源管理二股办公地址均在池州市贵池区翠柏中路177号,税源管理一股办公电话:0566-4878001;税源管理二股办公电话:0566-2615184。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2025年3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