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禹会区税务局在蚌埠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始终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征纳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事业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税收问题,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2024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的号召,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相关重要理论全面融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学习计划以及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之中。在2024年度,我局通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三集体学习等各种形式集中学法10余次,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尊崇法治、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
二、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建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该小组确保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会议前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会议期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并集体研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重大议题。通过此机制,我局持续有力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各项任务有序、高效、稳健地实施。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深入践行主题教育要求,我局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将政策落实视为实际行动的核心内容,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强化学习力度,开展各项业务集体学习20次,在办税服务厅,充分利用晨会与夕课的时段,进行深入的学习与研讨,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对政策内容熟练掌握、流程操作熟练无误,能够准确辅导纳税人。加大宣传力度,针对高频涉税费办理难点进行了细致梳理,并据此分类制定了税费政策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制作了系列新媒体宣传视频,多渠道推送税惠政策信息。全年共精准推送政策3万余次,创作新媒体作品15篇,其中总局采用2篇,省局采用3篇,市局公众号均采用。为了实现政策的精准送达,构建了以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等线上渠道为主导,辅以税务网格员线下辅导为辅的“线上+线下”组合推送模式,实现“政策找人”,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快享。提高风险意识,定期梳理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疑点数据,对应享未享、违规享受等疑点数据情况,我们迅速组织核实并立即整改,坚决防范和打击违规骗税等风险行为。
(二)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一是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各项税费收入,认真履行收入职责,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抓稳抓实抓优组织收入工作。二是各种社保非税款额均应征尽征、应入尽入;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平稳推进、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均成功对接、落实到户、落实到人。
(三)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出多项措施提升服务质效。通过数字化转型、智慧税务建设和多元化服务模式,实现税费服务的精准化和便利化,不断提升企业办事效率和满意度,大幅减少企业办税时间。同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完成税务登记、申报缴税等业务减少线下跑动次数。通过远程互动运营中心、税企互动平台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难题,提升服务质效。这些举措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办税成本,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提高税费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三重一大”制度,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与禹会区政府法制部门建立长期联系,对区政府文件中涉及税收方面政策做好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工作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相关专项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今年我局未制定下发税务规范性文件。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自觉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委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经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讨论和审议。二是充分发挥我局1名公职律师作用,对拟提交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审议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围绕政务公开的新精神、新理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行“三项制度”建设。一是以行政执法公示推进税务执法“透明化”。根据事中、事前、事后三种情况,对执法主体、权限、流程、依据、监督、救济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公示,今年以来全局累计在公示平台中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39条。二是以执法过程记录推进税务执法“规范化”。注重文书记录,对税收执法文书进行梳理、统一格式、规范表述,做到有错必改,提升税收执法文书质量;按照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落实音像记录,全年累计开展税收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19次,使用执法记录仪13次。三是以法制审核制度推进税务执法“公正化”。严守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关,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做到应审尽审。
(二)稳步推进柔性执法。我局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注重执法的温度和人性化,通过柔性执法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避免因“小错误”影响企业发展。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行为不予处罚,例如通过线上办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出具不予处罚决定书,既体现了执法的包容性,也提升了纳税人的遵从度。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通过详细讲解违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后果,让纳税人充分理解自身错误,主动配合整改,将说理式执法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形成了规范统一的执法机制,既保障了纳税人权益,也提升了执法效果。制作“说理式”文书100余份。
七、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深入研究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积极应对3起行政复议案件和1起行政诉讼案件。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持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依托内控监督平台、金税三期系统和日常监督检查“三渠道”,强化对日常过错监控,对税收执法风险实时监控、有效预警,特别是对专用发票电子化进行风险防控,将各类税收执法风险发现于早、化解于小、防患于无。二是认真处理相关纳服类投诉,积极消除涉税舆情,秉着涉税投诉无小事的精神,做到转办及时,核实处理客观、依法、规范。
九、加强税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
我局将法治教育列为每年的教育学习内容,依托“学习兴税”平台督促税务人员日常学法和培训,在税务人员业务培训中安排宪法、党内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等法治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全员法治素养。
十、加强对税收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导班子严格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禹会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