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 : 2025- 03- 20   08 : 2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科级)。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承担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具体有:税(费)信息采集确认、调查核实、税(费)申报、税(费)征收、税(费)解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防伪税控发行、行政许可、税收优惠备案及核准事项、税收证明开具等;承担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2.第二税务分局(副科级)。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特定管理事项,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另设置8个税务分局,为办税服务和基础管理事项部门,分别是:城关税务分局(副科级)、阚疃税务分局(副科级)、江集税务分局(副科级)、张村税务分局(副科级)、孙庙税务分局(副科级)、马店孜税务分局(副科级)、胡集税务分局(副科级)、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副科级)。其中,城区税务分局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农村税务分局采取“管服一体化”模式,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纳税服务事项;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利辛县文州中路78号,

联系电话:0558-8815112;

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利辛县青年路876号,

联系电话:0558-8863255;

城关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利辛县青年路876号,

联系电话:0558-8814881;

阚疃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利辛县阚疃镇玉兰大道与徐政路交叉路口,

联系电话:0558-8965288;

江集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利辛县江集镇利涡路与蒙太路交叉口南180米,

联系电话:0558-8033115;

张村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利辛县张村镇广梁街,

联系电话:0558-8032909;

孙庙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利辛县孙庙乡学正路68号,

联系电话:0558-8016880;

马店孜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利辛县马店孜镇马胡路192号,

联系电话:0558-8033119;

胡集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利辛县胡集镇金林大道东段路北,

联系电话:0558-8909011;

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利辛县长春路与永康路交叉口北100米,

联系电话:0558-880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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