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整合优化办税服务资源,按照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的管户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4月1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相关业务用章同步停止使用;新设立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管户征管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承续,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蓉城税务分局所管辖新河镇管户征管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承续。
二、原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蓉城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原机构继续办理。
三、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临城南路156号;办公电话:0566-5036820;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临城南路156号;办公电话:0566-5036813;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以上涉及征管职能调整的纳税人、缴费人均可以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理税费业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东河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66-5181001;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冬令时);8:30-12:00 ,13:30-17:00(夏令时)。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