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寿县税务局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更大突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县局党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在县局领导干部会议上宣讲法治精神,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必训。建立领导“带头学”、支部“定时学”、干部职工“常态学”的学习机制,切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采用多种方式,借力各种平台进行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各支部党员干部开展“三会一课”集中学、“主题党日”创新学,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同时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三是认真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县局党委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各级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测试、研讨交流、法制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组织规范
寿县税务局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建设,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民主议事,依法决策职能,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全面构建起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基层分局配备税收法治员,作为法治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支点,充分发挥在规范执法、防范风险、宣传税法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按季报送法治员工作台账,确保税务行政执法工作从一开始就保持正确方向,不走偏、不走样。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业务专长,在重大涉法事务中提供法律支持,确保各项税务工作沿着正确的法治轨道顺利进行。
(三)落实落细税费政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提升服务质效,精简办税流程,减少资料报送,缩短办税时间。开展“税企同行”精准普法活动,通过纳税人学堂,为新办企业上好“开业第一课”,按行业、规模类别等特征形成清册。关注中小微企业诉求,汇集电子税务局、 12366 热线、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反映的诉求信息,制作精准有效的普法宣传产品。构建“政策找人”机制,利用大数据筛选分析,为企业精准“画像”,匹配政策。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税企直连 app、微信群等多渠道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坚持广泛宣传和精准推送相结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归类整理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升税收政策宣传质效,“线上”答疑,智能推送,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线下”对重点企业实地走访,面对面交流,通过现场指导等方式,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会操作、快享受”,让优惠政策的“真金白银”尽快落到企业的口袋,成为市场主体的“及时雨”、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成效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原则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财力保障。二是持续做优纳税服务。从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出发,深入推进各项便民措施扎实落地,着力提升服务质效,压缩办税时间,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三是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持续加大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梳理查摆,总结经验,整改提高,不断强化税务人员规范履职、公正执法。四是推行说理式税务执法。贯彻包容审慎的文明执法理念,规范执法用语、规范执法文书。在税务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讲清事理,讲准法理,讲明公理,讲透情理,最大限度地获取对方的理解和配合。五是认真贯彻罚款设定与实施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同时,一般行政处罚结果按月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示。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在突发事件易发生的办税服务厅设立带班领导值班岗,由县局、分局领导每日轮流值班,密切关注办税场所群众情绪状态,遇有矛盾,及时疏导,化解风险。制定预案,定期对一线工作税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能力。二是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制定公职律师工作规程,明确公职律师的工作职责,权利及义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普法宣传、调处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过程中与我局法律顾问相互配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三是学习枫桥经验,及时化解矛盾。我局与县司法局联合下文,在全县11个分局成立9个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城区三个分局并一个),团队由税务分局局长、公职律师、税务分局法治员、寿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和税务分局业务骨干组成,建立税费争议调解室,及时化解执法一线的税费争议,把矛盾纠纷解决于萌芽状态。2024年全年无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完善综合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制约监督
一是推行政务信息公示制度。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税务机关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公示纳税人权利、义务、法律救济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一体化综合监督。持续深入推进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三是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内外审计。对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疑点,认真分析原因,深挖细排,举一反三,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四是开展满意度调查。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问答,获取税务人员在廉洁自律、纳税服务、行政执法方面的执行情况,为下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打造效能税务提供新的着力点。
(七)加强辅导培训,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安徽普法”“淮南普法”等平台及线下对宪法、民法典等参与答题;线下组织系统内部人员集中开展普法教育活动2次,包括组织国家安全警示教育、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保密知识等;邀请法律顾问来我局为干部职工进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普及教育。二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部门的核心作用,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建立健全纵向由主要领导挂帅、横向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的管理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参与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扎实开展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依托我局传统宣传阵地和传统模式开展户外政策宣传、发放宣传单、走访纳税人、发表信息稿件等形式,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二、税收法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淮南市税务局党委的领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市税务局对法治政府、法治税务建设的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二是部分基层税务分局对深化税务执法方式创新理解还不够全面,说理式执法不够到位;三是与相关职能部门横向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包括与司法部门、各行政单位、园区就有关政策商讨制定、宣传配合、效用评估等方面缺少协调沟通机制。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5年,我局将坚定不移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始终坚持党对税务法治工作的领导
我局细化落实举措,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贯穿税务法治工作各方面,以法治化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二)始终坚持税收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我局将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服务,确保税收政策精准落地,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同时,加强税收政策研究,及时响应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部署,通过税收政策的协同配合,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助力打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始终坚持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和能力
强化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确保税务人员熟练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定期开展交流研讨和案例分析,提高税务干部应对复杂情况的实战能力。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发税务干部提升自身执法水平的积极性。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交流学习,提升税务干部对法律适用和法律程序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提高干部现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提高税务执法的精准性和效率,减少人为错误,确保执法公正。鼓励税务干部参与学术研究和专业交流,拓宽视野,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税收法治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