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冯吉友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稽3405184021
证件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