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2- 26   16 : 22 来源 : 滁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按照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将依法治税作为税务工作的生命线,深入推进税务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等,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纳入各级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以及各支部学习计划,推动全市税务系统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落实优化税务执法“1331”制度。统筹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和说理式执法,开展说理式执法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严格遵照“首违不罚”工作指引,落实“首违不罚”制度。

(三)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主动服务重大发展战略,推动南谯、全椒、和县和浦口四地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长三角一体化税收领域合作持续扩围。

(四)法治护航税费监管取得新进展。改进优化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范,实施精准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征管“三率”等关键指标监控。

(五)积极推动司法协同共治。与市法院建立“税务+法院”涉税联动协作机制,探索涉税信息传递、协助审判执行、不动产处置定向询价、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等合作事项。探索与市检察院建立线索移送、工作会商、信息共享、交流培训等机制,推动税务执法与检察建议精准对接。落实检察建议办理规程,积极办理检察建议。

(六)持续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新增公职律师4人、达到26人,实现市、县税务局法律顾问全覆盖。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落实税收法治员工作制度,全市税务系统65个税务分局(所)共聘请75名税收法治员,其中具备“三师”资格10人,中级会计师4人,中级经济师1人。组织全市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法治员积极参与税务执法事项审核与税费矛盾纠纷化解。市税务局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员工作先进单位”“十佳税收法治员”评选,积极营造激励先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七)完善税务争议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用好税务行政争议前置处置机制,高质量、高标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有效化解涉税争议。

2024年,市税务局在税务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税务执法手段还比较单一,对风险提醒、自查辅导、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的运用还不够;少数税务干部法律素养不高,与当前深化依法治税、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的工作需要还有差距;税收执法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方面还有努力空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全面夯实法治根基,持续推进税务法治建设。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税务的生动实践。

(二)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抓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用足用好现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权限和手段,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三)持续加大税收法治员培养力度。优化和完善税收法治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员在基层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审核把关、风险防范、争议化解等方面作用。大力培养税费业务精通、风险防控意识突出和信息化技能熟练的复合型税收法治员,带动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夯实基层税务执法基础。

(四)进一步聚焦权益保护防范化解矛盾。将说理式执法贯穿税款征收、日常管理、纳税评估、重案审理、行政复议等全过程。持续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创建,更加注重从纳税人缴费人的视角看待问题、处理矛盾,在突出执法规范性的同时更加注重权益性、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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