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阳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 02- 20   15 : 28 来源 : 阜阳开发区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现对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作废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丁玉昌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02195026

持证人:朱丽娜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02195037  

以上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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