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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种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1 | 91340207MA2MQGFD86 | 芜湖市耘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倪姚 | 居民身份证 | 3426231978****0631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二坝社区老街66号 | 202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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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3340207598689788M | 芜湖市合利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 | 郭致国 | 居民身份证 | 3426231987****141X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黄马行政村农四路与农七路交叉口 | 202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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