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庐江县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1.持证人:夏翼飞,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24190148;
2.持证人:尹朋朋,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24190020;
3.持证人:杨尚男,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24230003;
4.持证人:张修生,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24190035;
5.持证人:曹朝辉,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24190053;
6.持证人:袁劲松,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24190022;
7.持证人:聂金海,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24190110;
8.持证人:宋茂平,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24190123;
9.持证人:汪庆玲,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24190130;
10.持证人:陈瑞,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24230013;
11.持证人:钱锴,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24190112;
12.持证人:叶斌,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24190018;
以上十二本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庐江县税务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