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用人单位申报社保费缴费工资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 2025- 02- 19   14 : 57 来源 : 铜陵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1.铜陵市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铜税发〔2024〕3号)。

2.铜陵市用人单位申报2025年度缴费工资是什么时间?

用人单位可以自2025年1月1日起申报2025年度缴费工资,为避免申报时间过晚可能会产生较大金额补缴、退费等情形,各用人单位请尽早申报2025年度缴费工资。

3.2025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的口径是什么?

2025年度缴费工资以职工本人2024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5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5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申报2025年度的缴费工资。

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原则上实行收付实现制。2025年补发职工2024年或以前年度工资、奖金等的,应计入2025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并作为2026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依据。

4.缴费工资的计算口径是什么?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缴费工资计算口径依据政策未发生变化,依照上述文件执行。

5.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的方式有哪几种?

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方式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参加的险种划分为两种:一是企业及以企业方式参保的用人单位按照“人员”申报在职职工缴费工资;二是机关事业单位按照“险种”申报在职职工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可使用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功能,完成2025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以下链接中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步骤”(链接)

6.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缴费工资申报错误且已缴费怎么处理?

需调高职工缴费工资的,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重新填报缴费工资,系统将生成相应属期的补差数据,用人单位应及时缴纳全部补差数据,以免产生滞纳金。

需调低职工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在单位社保费自主申报套餐左侧菜单中,点击“特殊线下事项预受理”模块下的“年度缴费工资下调预受理”菜单,进行调低缴费工资的申请。符合条件的,税务部门予以审核通过。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第一个问答中的文件相关要求,前往税务前台办理本事项。涉及退费的,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以上处理方式,也适用于2025年度缴费工资高于或低于2024年度缴费工资的情形。

7.在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完成后,可以随意调整年度缴费工资吗?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对申报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完成后,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再调整。

8.年度缴费工资是社平工资或者社平工资上下限吗?

用人单位申报的年度缴费工资口径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不是社平工资和社平工资上下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年度缴费工资口径如实申报,不能用社平工资或社平工资上下限替代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9.年度缴费工资与缴费基数有什么区别?

年度缴费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是申报缴纳社保费的前提和基础。缴费基数是在用人单位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环节之后,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应缴社保费的依据。

例:职工王某2024年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月,此即为王某2025年度的缴费工资。按照政策规定,缴费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下限的,应以社平工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因王某缴费工资4000元低于社平工资下限4227元,税务征缴系统自动以当前社平工资下限4227元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王某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

10.税务系统如何自动生成缴费基数?

2024年度全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出台前,税务征缴系统暂依据2023年全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和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生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其中: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高于21133元的,税务系统自动以21133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4227元的,税务系统自动以4227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处于4227元至21133元之间的,以缴费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11.社平工资出台后还需要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吗?

2024年度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出台后,税务部门依据用人单位已申报的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生成补差信息,再由用人单位办理补差缴费,用人单位不需要重新申报年度缴费工资

以上因社平工资变动导致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而产生的补差数据,用人单位可以在2025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

12.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与参保登记有没有关系?

用人单位须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新增参保登记、停保登记、转移关系等事项,确保职工参保信息正确和年度工资申报的准确无误。

13.在2024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结束后,新增参保职工从2024年某月开始参保怎样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2024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结束后,新增参保职工需填报2024年度缴费工资的,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年度缴费工资调整”功能(选择所属期2024年)录入该职工2024年度缴费工资。

14. 职工在用人单位辞职又重新回原用人单位入职的,税务征缴系统是否会自动使用该职工原年度缴费工资?

职工在用人单位辞职又重新回原用人单位入职的,该职工视为在用人单位的新参保人员,人社、医保部门重新发送该职工参保信息。用人单位应使用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功能,完成职工的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15.用人单位若想为离职员工或退休员工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如何操作?

用人单位可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功能,为离职员工或退休员工申报缴费工资。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第一个问答中的文件相关要求,前往税务前台办理本事项。

16.职工需要确认本人的缴费工资吗?

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应经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且相关认定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用人单位长期留存备查。表格样式可参照第一个问答中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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