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 : 2025- 02- 19   15 : 40 来源 : 淮南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规定,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因扣缴义务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扣缴义务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企业经办人员经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APP端或者WEB端授权后,也可在WEB端扣缴功能操作手续费退付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无法申请,您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为保障您单位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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