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泉县税务局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 02- 19   11 : 27 来源 : 临泉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现对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作废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杨宝华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21190079

持证人:袁晓君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21190063

持证人:张卫国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21190196

持证人:孟展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21190199

持证人:梁海燕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21190077

持证人:王林超   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1221190201

以上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临泉县税务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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