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对下列纳税人开展检查,因无法将《税务检查通知书》以直接、委托等方式送达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如下: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文号 |
1 | 91340700MA2NR2UQ8F | 洋浦隆鑫船务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 铜税稽检通〔2025〕62号 |
自以上税务文书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公告所涉纳税人见公告后,立即前往我局领取纸质文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笠帽山路231号
联系电话:0562-2869215。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