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
利用个体工商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发布时间 : 2025-10-31   11 : 0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以岳超、江建青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多家个体工商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该犯罪团伙虚假注册12家个体工商户,并向其实际控制的劳务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619份,价税合计5809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7份,价税合计1011万元,用于为其承建的某市政工程项目虚增成本,从而达到偷逃国家税款的目的。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案件涉及的12家个体工商户依法处以罚款145万元。目前,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岳超、江建青因犯虚开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共计18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着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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