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庐江县金之鑫首饰店(纳税人识别号:92340124MA2XJXWAXD)实施税务检查,因上述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详见附件)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合税稽检通〔2024〕0166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