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3   14 : 47 来源 : 安庆宜秀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宜秀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宜秀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上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

持续做好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维护,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和委托代征公告及非正常户公告信息。围绕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2024年通过税务网站累计公布行政执法类信息、税收政策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6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时限要求,畅通公开渠道。明晰申请主体、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明晰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明确申请受理机关、答复程序、答复时限等工作流程。对依法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及时全面予以答复;对依法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对不属于税务部门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帮助其沟通联系。同时,强化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管理,确保答复主体、时限、内容、程序等规范标准。及时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以及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2024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统筹推进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继续抓好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切实把好内容审核关和保密审查关,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遵循便民原则,注重公开导向,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明确政务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配齐人员力量,加大网站巡检力度,及时查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2024年宜秀区税务局未制发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权威宣传作用,坚持数据同源,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强化日常管理,对需公开内容进行梳理,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畅通联系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全面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咨询、意见建议及投诉。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长期坚持。严格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防止直接上网。明确重点任务,聚焦公开税费优惠政策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检查,常态化开展工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加强自查,持续改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件的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对外发布信息的质量有待提升。2024年,宜秀区税务局针对性进行了整改:一是充分认识到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专业性,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好专业化资源,配强人力资源;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审核责任,开展定期自查互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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