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3   08 : 5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机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税收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税务部门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公开发布基础信息90条,其中税收管理领域2条,政策法规3条,税收政策及解读6条,行政权力运行7条,规划计划及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财政资金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2条,主动回应8条,其他类信息54条。重点领域方面,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公开发布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办理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发布、备案流程,严格审查把关。严抓信息公开质量,结合税务工作特点,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拓宽公开广度,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持动态调整更新。积极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依托县融媒体公众号,发布1政府开放日推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持续增强。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部署推进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开展4次政务公开自查,查缺补漏总结经验提炼亮点,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三是政务公开考核不严。

改进措施:一是增强公开意识。把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项目,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保密审核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二是提高解读质量。聚焦纳税人需求,站在纳税人缴费人角度考虑问题,增强政策解读可理解性,可接受性。进一步拓展解读方式,提高解读的生动性、多样性、贴近性。三是加强考核监督。以问题为导向,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工作监督与调度力度,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网站的动态情况,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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