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依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载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年共开展会前学法2次,中心组学法4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线上学法考法活动,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建立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扛牢组织收入主责,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打造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闭环,精准推送优惠政策,大力推行“免申即享”机制,最大限度释放结构性减税降费红利。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返还专项治理,纠治招商引资涉税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拱卫党中央权威。
(三)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连续11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落实5类14项43条惠民利企服务举措,定期跟踪进展,加强效果宣传,持续擦亮“春风”品牌。拟定10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对标省内外先进地区,持续推出各类创新举措,营商环境纳税指标考核在全省始终位居第一方阵。
(四)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对代市政府起草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为文件顺利出台奠定基础。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减损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各类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各类税费业务文件12份,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五)着力提高依法民主决策水平
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宣城市税务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对各类重大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全年共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30余次。
(六)创新落实税收法治员制度
印发《宣城市税收法治员工作规程》和《基层税务分局重要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办法》,打造“五员一体”税收法治员队伍,建立一般事项法治员审核、重大事项分局集体审议、特别事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级“递进式”执法审核机制;并以此为抓手,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说理式执法”“首违不罚”等各项制度落实落细,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逐步夯实基层税收法治基础。该项工作在全国税务系统政策法规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七)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税收执法高风险领域、内外部审计和巡视巡察反映出的重大风险问题,开展税收执法督察,严格监督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税收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形。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针对执法督察发现问题,深挖其中的执法过错,严肃开展责任追究,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促进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
(八)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弘扬皖南特色文化,借鉴“枫桥经验”,不断健全税费争议矛盾争议分类分级调处机制、联动调解机制和多元化解机制,增强矛盾就地解决工作合力,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件,均已依法办结,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未引发行政诉讼,实现“案结事了”,有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
(九)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依托税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我市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全链条、一体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工作格局,联合开展情报研判和案件查办工作,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严肃查处,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有效维护了全市经济运行秩序和国家税收安全,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全面落实税收普法责任制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部署,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健全普法机制,落实普法责任,积极营造崇尚税法、遵守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氛围。联合湖州市税务局、宣城市司法局等部门,精心组织开展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系列普法活动,形成内外联动的税收普法新格局。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少数干部职工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上还存在差距,全面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执法规范化有待加强。通过案卷评查、执法督察等手段,发现部分执法行为存在程序瑕疵,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不到位。三是争议调解机制有待强化。在处理行政争议过程中,调解优先的工作体系还不够健全,没有将调解贯穿争议处理始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做好新时代法治税务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税务工作始终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进。
(二)进一步抓好主责主业。坚决扛牢保障国家财力“主力军”职责,树牢“税费皆重”理念,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部署,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大力推进精准检查,防止过多检查和执法扰企;严格落实《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
(四)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税收法律知识培训,确保顺利通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建立以公职律师和税收法治员为骨干的法制人才队伍,促进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