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3   16 : 15 来源 : 金寨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金寨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金寨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县重点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条。一是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相关优惠政策,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34条。二是扎实做好群众关切问题回应工作。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公开回应,2024年度共回应信息63条。及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落实全过程公开制度,全年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63条。三是着力强化政策解读力度。认真开展上级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及时收集化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次,重点解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金寨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积极落实部门责任,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提升办理质效。2024年度我局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程序,落实三审制,加强保密管理,筑牢信息安全防线。二是完善信息,加大公开力度。积极争取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指导,针对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高效性。2024年度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件、废止件、现行有效件数量均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参与网站建设。安排专人维护网站,及时公开局内工作动态、税费政策文件、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等信息。二是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三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书记信箱回复诉求信件19件。

(五)监督保障

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定期开展发布信息自查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完成任务,并接受上级检查考核。根据测评反馈问题,及时对照问题明细整改落实,上报整改报告,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全年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1次,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精确做好税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信息发布质量不高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把关,避免错误信息出现;二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优秀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持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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