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界首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3   11 : 23 来源 : 界首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界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界首市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界首市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环节推进信息公开,全流程优化政策服务,全链条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政府网站、税务门户网站、公开栏、电子屏等多元化平台传媒介质,紧密结合群众关心问题,突出税务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向社会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各类信息,并积极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政策及解读,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界首市税务局严格落实《条例》,切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年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网上申请2件,书面申请2件,均按规范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推动构建规范有序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严格按照《条例》中的公开频次、内容、时限等要求做好内容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府网站、税务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和功能优化,常态化抓好平台建设和日常维护,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工作融合发展。同时高度重视线上线下渠道建设,充分利用税企交流群、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方式途径,积极公开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宣传覆盖面,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保障纳税人缴费人迅速知晓政策、便捷学习政策、全面享受政策。

(五)监督保障

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针对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完善的情况,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及时更新信息。严格专人负责制,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脱节、不放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1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1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纳税人缴费人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有待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一是持续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效;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积极打造素质高、业务强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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