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3   11 : 29 来源 : 宿州经开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编制完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区税务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4年度,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无遗漏、公开方式无违规,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2024年,通过宿州税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4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4年度,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安排,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日常受理、流转和答复等工作,并建立依申请公开台账,做好归档管理。2024年,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度,区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审查、发布和归档。将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和保密相关知识。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度,区税务局线上通过税企互动微信群、商场电子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线下借助“安徽税务”“宿州税务”等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全方位拓展信息公开,加强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更直接有效地了解税收政策。2024年,区税务局通过主流公众号、报刊等新媒体发布信息2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日常。持续开展定期自查,对市税务局网站上区税务局发布的信息定期更新,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社会监督。设置监督电话和投诉、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公布时效和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更新时限,做实事先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沟通,不断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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