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3   17 : 0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埇桥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埇桥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埇桥区税务局定期主动公开非正常户信息、欠税信息公告和定期定额户公示信息,多次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委托代征办理结果情况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埇桥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基本原则、受理程序、答复期限和答复要求等,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进行。2024年度,埇桥区税务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埇桥区税务局以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着重加强平台数据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遵循信息发布“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构建多级审核机制,从源头把握信息质量,确保每条信息的发布都合法合规。2024年度,未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埇桥区税务局于各类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围绕各类重点工作,以图片、海报、长图、视频等多种形式上报新媒体宣传素材30余次,解读继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体验感、获得感,增强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参与度、知晓度、满意度。2024年度,在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发布2条、安徽普法公众号发布1条、安徽省税务局公众号发布4条、宿州市税务局公众号发布18条。

(五)监督保障

埇桥区税务局持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按标准进行考评,通过定期检测与检查,涵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方面,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2024年度,埇桥区税务局未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埇桥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完善。通过以下两点不断改进:一是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定期评估公众对信息公开内容的需求,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符合公众期望,同时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更加细致的分类和整理,确保各类信息都能够得到全面、准确的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公开监督渠道,方便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埇桥区税务局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