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大观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2   09 : 16 来源 : 安庆大观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大观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大观区税务局”)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观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局工作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大观区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管理网站公开内容,及时传达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等信息,以规范的标准和格式在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开税收政策、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5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大观区税务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将依申请公开答复与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规范性。2024年,大观区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均已依法依规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压实内容审核主体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强调对公开信息的安全性、保密性、及时性等要求的把握。2024年大观区税务局未制发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市局做好网站规范建设,对主动公开目录保持动态更新,切实做好网站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最新的政策指引、税费信息、欠税公告等内容发布到网站相应的栏目,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发布全面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

 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细化完善考评指标,以考核促规范、促提升;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评估,同时畅通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渠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通过开展专题培训、集体学习、重点辅导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既重效率也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二是抓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着重强调政务公开各项要求,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大观区税务局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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