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迎江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2   10 : 34 来源 : 安庆迎江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迎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迎江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迎江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到最新的税务信息。2024年累计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

积极完善工作制度、流程和渠道,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关键环节,加强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确保依法依规进行公开。2024年,迎江区税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规范、有序开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定,加强信息审批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泄密、不失密。同时,在网站上及时更新信息,做好对外联系电话的公开工作,方便公众咨询和办理业务。此外,还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迎江区税务局未制发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及时更新发布公开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守公开范围,严抓公开质量,严把安全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合法性、及时性和真实性。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考核与监督、加强培训与教育以及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多措并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5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4

5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5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需进一步拓宽和优化。针对这些问题,迎江区税务局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二是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利用多元化的平台和手段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迎江区税务局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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