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郊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2   11 : 02 来源 : 铜陵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郊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郊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郊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公开流程,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郊区税务局累计处理12345工单62个,主要涉及发票、社保费缴纳等诉求;主动公开相关涉税(费)通知公告7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基层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类1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郊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郊区税务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手续,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运用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税企交流微信群等形式,为社会公众了解税收政策、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提供多样途径,累计推送各类政策1万余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监督保障主体责任,指定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将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予以公开,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郊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5年,我局将在正视问题,主动做好落实和改进,加强组织领导,在力量配置上进一步强化,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业务水平和质量。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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