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2   15 : 58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涡阳县税务局在县政府和市税务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充分运用信息公开这一载体,聚焦“为民服务办实事”,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通过市局网站和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累计发布信息 452条,其中市局网站发布 52条,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 400条,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税费优惠政策和办理规程的透明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6条。同时,为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回应关切”栏目发布政策解答信息 31条,切实回应社会关注。2、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定期组织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自 2024年以来,重点领域累计发布信息 89条,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严格落实标准化要求,围绕税收管理领域持续完善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到位,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务公开的服务功能。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和规范,着力提高答复效率和专业性。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条,并依法予以公开。同时,对 2023年度结转的 1条申请进行了答复处理,已完成公开工作。本年度未有申请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

通过强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方面的工作机制,信息发布更加及时、全面,申请答复更加规范、高效。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业务培训,优化信息发布质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坚持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涉敏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把关,规范审批程序,强化保密审查,严把政策关、内容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时效性。全年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做好市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布和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的涉税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宣传屏、制作宣传册等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暂未开通县局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及时筛查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评议。县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工作对接,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进行整改,并组织专人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培训会议,及时向本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反馈指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本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专业技能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个别领域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排查具有舆情共性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事项办理流程。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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