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1   16 : 35 来源 : 安庆开发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队伍建设的切入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税费支持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坚持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为重点,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税务新政策、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等。2024年累计通过税务网站相关栏目发布基层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工作时限要求,按照《条例》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处理质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加强公开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强化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我局信息发布按照安庆市税务局先审核再发布的机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舆情、合法合规等公开前审查程序,形成层级负责机制和网络化管理体系,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2024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未制发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依托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宣传报道、通知公告、最新文件及政策解读等,紧扣纳税人缴费人息息相关的事项。对网站的平台设置、栏目分类、发布内容等进行实时更新,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依法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细化、量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各项指标,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提醒、督促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4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一些政务信息存在信息更新滞后的问题,未能及时反映税务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决策变化;二是政策解读的频次较低,形式单一,政务新媒体的利用不足。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从以下几项工作进行了改进:一是加强时效管理,建立信息更新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务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税务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决策变化;二是加强政务信息的深度分析和解读,提供更为详尽、深入的政策解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需求,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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