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1   15 : 41 来源 : 安庆宿松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宿松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宿松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和宿松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税费支持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力量。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宿松县税务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政府信息50条。在各类媒体、报纸刊发新闻稿件30余条。通过安徽税务直播课堂开展了三期可视答疑,并充分利用上级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推送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费优惠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

宿松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4年宿松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按照流程层层审核把关,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规合法、公开及时、途径形式正确。2024年,宿松县税务局未制发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税务系统网站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维护工作。依托公共媒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提高公开效率。

(五)监督保障

日常工作中,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定期查缺补漏,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些许不足:一是在加强政策问答平台方面做得不够好,对涉税高频政策咨询事项回应宣传不够广泛。二是税务信息的敏感度高,尺度较难把握。宿松县税务局以问题为导向,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落实,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一是主动作为,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热点及高频政策咨询类问题,分门别类,做好及时回应解答。二是持续组织政务公开辅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效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宿松县税务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