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1   16 : 12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灵璧县税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税收管理领域相关信息,认真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栏目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全年累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税收管理领域各类信息110条,切实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

灵璧县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关键环节,加强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核。2024年,灵璧县税务局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照规定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灵璧县税务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具体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按照“先审批、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2024年,灵璧县税务局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税务部门特点,强化减税降费、税收政策、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公开,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了税务政务公开平台的广度和深度。借助宿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扩大政策知晓面,助推政策落地生根。2024年,我局在中国税务报、安徽日报、新华网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报道66篇次,通过“宿州税务”、“安徽税务”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政策宣传信息59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统筹安排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全年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具体要求及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办公室牵头抓总、各职能股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利用例会、培训等契机,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能力,确保发布的各类涉税政务信息、公告等符合规范。三是强化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各项测评。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灵璧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够高,缺乏创新。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改进和提升: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加强人员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培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升工作水平,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采取图文动画、短视频、H5长图等多种形式,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理解,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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