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谢家集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1   15 : 41 来源 : 淮南市谢家集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谢家集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谢家集区税务局根据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服务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好信息公开内容和质量关口,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信息,确保第一时间直达纳税人缴费人,网站全年累计发布信息42条。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推出“政策找人”服务,实现税费信息精准送达,推动信息公开服务提档升级。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可视答疑”直播培训,增强政策解读实效,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建立“税法宣传+全面收集+精准应对”的税费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发挥“青鸽服务队”的服务宣传职能,切实解决办税缴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创新优化纳税服务举措,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畅通渠道、优化流程,依法依规做好答复。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化政府信息制作、审查、公开等全链条管理。结合机构职能、权责清单等,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做好各公开栏目的更新维护。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强化政府信息拟制过程中的保密管理以及公开前的保密安全审查力度,防止失密、泄密情况的发生。全年未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件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常态化开展网站自查整改,及时纠正错敏词、非法链接、错链等问题。优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对外公示各类执法信息。以网站信息公开为主阵地,对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内容全部规范发布,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便民服务窗口为辅阵地,充分发挥线下实体平台作用。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短视频、图文、直播等形式宣传解读税费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列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考核要求,以严格的监督考评,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加强业务交流培训,及时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确保依法准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畅通政务公开监督渠道,主动公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税费政策宣传解读有待丰富、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主要改进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发挥新媒体作用,着力打造内容新颖、形式多样,更易于公众接受的宣传解读产品,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二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业务技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高度、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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