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1   16 : 44 来源 : 滁州明光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明光税务)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明光税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税收职能、持续优化服务,提升税收服务质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明光市税务局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手机软件及其他有效载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税务信息。其中,通过官方网站公开信息12条,“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发表新媒体宣传信息14条,向明光市政府报送主动公开文件1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审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并定期开展自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2024年,明光市税务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加强建设新媒体编辑团队,强化税务网站信息报道与政务服务平台多频次、高密度对接,及时发布准确、高效、生动、形象的涉税政策宣传解读内容。严肃涉税内容发布,集中展示税收政策法规内容解读以及办理流程等信息,助力市场主体快速了解并享受政策红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五) 监督保障

 加强内容的监督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加强业务培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三点问题有待提升。一是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文件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内容质量还不够高。三是对于群众和企业关注的问题,信息公开回应还不够及时有力。改进情况做法主要有:一是安排专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时效性。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惠民政策等内容进行政策解读的推送。三是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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