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0   09 : 37 来源 : 宣城开发区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局),定期规范公开欠税公告、定期定额公示、非正常户等事项内容,保障政务信息及时、公开、透明。2024年度,我局以市局门户网站为主平台,根据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开展情况,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经开区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本年度,经开区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经开区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明确信息提供、审核、公布等各环节主体责任。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和流程,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把控信息审核发布及后续监管维护。 2024年经开区局未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要求,经开区局依托门户网站,加强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建设,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公开时限及要求,提升执法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网站内容管理。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兴税”等平台上的学习,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4年,经开区局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在门户网站公布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对外联系电话等公众参与信息,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评价标准。同时,以规范的工作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全面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及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我局进一步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依托市局网站、执法公示平台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公开信息登记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扎实做好政务公开监管工作。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公开申请事项办理,依法处理好纳税人、缴费人申请的公开事项。提升公开内容丰富程度,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特此说明。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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