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0   14 : 59 来源 :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把好信息公开内容和质量的关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识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聚焦纳税服务,通过纳税服务热线、纳税服务直播等形式及时传递税收政策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涉及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

2024年,区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更新领导简介信息1条、通知公告4条、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5条、非正常户公告4条、欠税公告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区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时能够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4年区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区局严格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强化风险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区局2024年未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局依托税务门户网站,通过规范基层政务信息发布,切实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区局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公告板、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税务信息传播效率。

(五)监督保障

区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区局强化教育培训,增强网络安全保密意识,对信息公开平台实行专人管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区局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及时性还需要提升,信息公开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提高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时效。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栏、办税服务厅显示屏等信息载体,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各类涉税公开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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