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0   14 : 33 来源 : 慈湖高新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各项要求,持续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保障政务信息及时、公开、透明。全年共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3条(由第二税务分局代发),欠税信息5184条,非正常户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区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原则,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2024年,区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常态化维护和管理,全力提升网络监管水平。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扎实推动区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五)监督保障

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积极听取纳税人和缴费人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通过发挥绩效“指挥棒”的作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还不够严;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过程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力度,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二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综合运用图片、视频、文字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与解读,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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