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0   09 : 36 来源 : 淮南市毛集实验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毛集实验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优化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信息公开促工作落实,助力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聚焦税收主责主业,立足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全面公开税收执法、税收重点领域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税收执法信息3511条,发布和转载政策公告信息7条,政策解读2条。聚焦为民服务宗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和便捷性。提供“直通车”、定制“云课堂”、指尖“税智团”等服务,通过税企微信群、短信、税企直联互通平台等载体,推送各类信息628条。举办云课堂、税收知识辅导6期,培训279人次,走访调研企业9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流程,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抓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切实防范泄密风险,全年审查信息252件。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全年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守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高网站信息的安全性,切实防范涉税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毛集实验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智慧办税服务厅、纳税咨询热线、税企互动平台等方式,突出税收重点领域,转载政策信息6条、政策解读2条,发布动态进展和工作成效3条。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借助“安徽税务直播课堂”直播“可视答疑”2期,在主流媒体、地方新闻媒体、融媒体平台发布新闻稿件4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回应政策咨询9条,转办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3件次。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绩效考评及人员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过程管控,实现绩效管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性互动。通过举办座谈会、公布公开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虽然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部分税务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深入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有待加强。在新媒体时代,与纳税人互动还不够积极主动,未能及时回应纳税人的关切和咨询。

(二)改进措施及情况: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挖掘纳税人关心的税务信息,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对税收政策进行深入解读,提高解读的可读性和实用性,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优化直播课堂、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及时回复纳税人的留言和咨询,增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的互动活动,如税收政策问答直播、税收知识讲座、纳税人座谈会等,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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