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0   09 : 05 来源 : 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围绕税务工作重点,以及群众密切关注的涉税问题,明确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的公开内容,主动做好宣传辅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开展订单式服务、借助“巾帼党员服务队”等方式,细化公开举措,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力度,推动税费信息公开提质增效。2024年,依托网站发布信息31条,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加强与上级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保密审查和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提供、审核、公布等环节主体责任,把牢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有效防范失泄密和舆情风险。加强网站与新媒体日常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互动回应有力,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2024年,未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件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规范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事项,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同源一致。加强网站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整改错敏词、隐私泄露、暗链错链等问题,保障信息公开准确规范。拓展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视频、图文、直播等表现形式宣传解读税费政策,推进网站与新媒体协同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以严格的监督考评,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常态化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交流,不断提高公开能力和服务质效。畅通沟通渠道,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公开准确性和规范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有待拓展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审核责任,将自查整改工作纳入日常,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二是加强与新媒体等平台的协同联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切实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满意度和便利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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