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0   08 : 18 来源 : 淮南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宣传辅导。依托“一网一微”拓展税费信息覆盖面,制作“开业第一课”宣传合辑,探索“点单式”可视答疑,让信息获取更有感;借助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中心提升政策推送精准度,“点对点”智能匹配优惠政策与适用对象,让“政策主动找人”;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走进梨花诗会、纸鸢节等活动现场普及税收知识,参与豫皖五市“豫”舟唱“皖”税收宣传活动,共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二是聚焦惠企便民提升服务效能。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首创养老保险退费“码上退”,融合所有退费事项于“养老保险退费一码通”,实现“一次不用跑”;围绕精细服务“十大新兴产业”,打造绿色税费标签体系,实现政策精准送达、税惠免申即享;擦亮“皖美税悦—淮真心•无难事”服务品牌,快速响应涉税诉求,精细落实政策红利,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2024年,网站、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577条,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信息102篇次,开展可视答疑48场,提供政策咨询超32万户次,向企业精准推送政策30余万条。

(二)依申请公开

深化内部协作会商机制,做好基层单位跟进指导,确保渠道畅通、文书规范、台账健全,全面提高办理质量。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9件,上年度结转办理2件,均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信息公开管理台账,定期对公开内容、更新时效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明确审查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完善舆情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风险研判,及时有效开展舆论引导。抓实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栏目布局,推进门户网站与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资源整合。巩固新媒体平台建设,推出多形式原创税费宣传作品,微信公众号全年阅读量突破10万+。深化征纳互动平台建设,依托税费服务运营中心与12366合址办公、协同作业,完善精准推送机制,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五)监督保障

以规范网站与新媒体日常管理为抓手,构建常态化监管模式,督促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职责。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信息公开提质增效。夯实队伍建设,组织学习上级部门有关保密审查的规定,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4

行政强制

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为:政策宣传解读方式方法有待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审核严谨性规范性仍需增强。针对上述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积极探索多元化政策宣传解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新媒体等平台,通过视频、图文、直播等多种形式,创推契合工作重点、关注热点、办税难点的高质量宣传解读作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二是持续加大对基层单位的指导、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检查,督促完善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压实审查责任。同时加强与属地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照测评结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主动融入地方政务公开“大盘子”,形成联动共抓合力,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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