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肥东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0   11 : 2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肥东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肥东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肥东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肥东县税务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外信息提供的事前审批、发布、事后检查等相关事项,确保做到信息无错漏、程序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纳税服务等信息公开。一是做好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县级欠税公告数据,按月发布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非正常户清册公告;二是立足税务部门职责,做好政策解读及纳税人缴费人问题解答,通过图片、动画、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和传播的广泛性。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肥东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等事项,一方面明确受理渠道和受理条件,接收申请时做好审核和补正相关工作,另一方面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严格做到先审批后发布,及时联系申请人明确诉求、做好沟通解释,降低舆论风险。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收到8件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5件,举报事项1件,其他事项1件,均在年度内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未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规定执行,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县局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合县政府做好政府信息集约化平台更新维护,对照季度检测问题清单进行修改和查缺补漏;配合市局做好微信公众号内容更新,丰富政策解读方式,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法律法规和税收要事。

(五)监督保障

积极主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赋予的职责,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信息更新不及时、错敏词频出、申请不规范等常见问题,要求业务部门对提供的信息反复检查,引导申请人对申请内容确认清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2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2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2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肥东县税务局基本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但仍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公开的范围不够广泛,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可以发现,仍有部分内容发布较少;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仅限于转发上级部门已经发布过的内容,缺少自主创新的分析和解读。

针对以上问题,一方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梳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已产生且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及时掌握、按时公开,在规定范围内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提高信息内容的可读性,要求业务部门对各自掌握的信息进行分析解读后,再进行发布,更好地向公众传达税务部门的最新动态和政策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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