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丰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0   14 : 58 来源 : 长丰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丰县税务局继续按照《条例》规定,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问题,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长丰县税务局在长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文件、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政策解读、改革任务落实、减税降费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共134条,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非正常户公告12期、欠税公告6期。根据实际情况对领导简介、机构简介等栏目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长丰县税务局严格按照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长丰县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无上年结转申请,本年收到的2件申请事项均已办结,无结转下年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定期更新各栏目信息。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做好审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长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公开重要途径,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发布信息,规范各栏目发布内容,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关注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发布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便利群众和企业了解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

安排专人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会后根据培训内容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优化调整。根据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测评结果,认真整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因信息发布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6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县局存在以下几处不足:一是未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部分不需长期保存的信息未及时清理;二是部分栏目信息发布信息不全面,内容较为单一。针对以上问题,长丰县税务局积极整改。一是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的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二是细化发布内容,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络、沟通,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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