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20   09 : 57 来源 : 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包河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中心,邮编:230041,电话0551-6335771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包河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不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

区局按照《条例》要求,密切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和需求,紧密围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44条,其中行政执法类27条;通知公告类12条;基层动态类4条;社会监督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

包河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转办处理相关申请,确保准确、及时、高效答复申请人。2024年区局共接受(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办结46件。其中:网络申请44件,现场申请24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11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32件,其他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包河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条例》要求,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进一步规范答复格式、答复内容,有效提升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严格履行对外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工作要求,确保主动公开事项及时对外发布,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痕迹化、透明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及公众期盼,包河区税务局形成以包河区税务网站为主体,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其他公开渠道为辅助的多维度公示平台,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获取信息高效便捷。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33个税收宣传月、数电票试点推广等重点内容,定期维护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公众诉求2024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回复网上互动信箱咨询88条。“安徽税务”合肥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定期政策解读等内容,全年共计采用4

(五)监督保障

包河区税务局根据市局总体部署,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明确相关职责,定期开展网页自查工作,持续加强内容信息审核力度,针对易错内容及时对内发布提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35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0

0

0

0

11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2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7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5

0

0

0

0

11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依申请公开诉求的研判还需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严谨性还需进一步强化。针对以上问题,区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不断完善依申请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诉求研判能力。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层层审核把关,切实提升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和风险防范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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