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砀山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 01- 16   09 : 55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砀山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砀山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砀山县税务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人事情况;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欠税公告、非正常户等涉税信息事项。2024年,通过安徽税务、宿州税务及砀山发布等微信公众号以及安徽日报、中国税务报等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各类稿件8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收到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权利保障。明确专人专岗负责,保持对外公开电话畅通,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问题。二是加强信息管理。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章,落实“三项制度”,扎实做好信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机构管理。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以办公室为主线,各股室为支线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及时公开信息。按照上级局相关要求,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完善,并及时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及任务分工,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排查,对错敏词、隐私信息排查整改,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三是强化绩效考核。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定期开展考核考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砀山县税务局平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研究不够透彻。二是信息公开申请邮件管理流程还需优化。

围绕上述不足,砀山县税务局主要采用了以下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条例。组织岗位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与其他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经验交流,稳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技能。二是加强邮件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收发办公邮件,强化全局邮件管理工作,对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回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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