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 09- 05   11 : 55 来源 : 六安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文号】六税发 [2024] 27号

【发文日期】2024-9-4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各县区税务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全市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资申报范围

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各用人单位应按现行政策规定依法为职工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并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2024年月缴费工资,当年新增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按照起薪当月工资收入确定。所申报的缴费工资按照《关于发布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96号)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限定并统一补收当年度社会保险费。

二、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2024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其中涉及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险种的单位需向医保部门申报。

三、申报方法

(一)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线上办理,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

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方法:【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自主申报】-【缴费工资申报】-【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按职工)】菜单;机关事业单位可选择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方法:【缴费工资申报】模块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菜单,选择按人员申报缴费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可选择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在税务前台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或调整缴费工资的,需要提供《2024年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确认表》。

(二)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险种的单位,可通过安徽医保网上公共服务大厅进行线上办理,也可前往医保中心窗口线下办理。

安徽医保网上公共服务大厅操作方法:【单位登录】-【更多服务】-【工资申报】-【提交】。

线下申报: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携带u盘至参保地医保中心窗口拷盘办理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要按现行政策要求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据实填写《2024年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确认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由用人单位长期留存备查。

(二)用人单位每年应当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所规定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四)用人单位对申报的缴费工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少报、漏报和瞒报。

 

附件:2024年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确认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