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 09- 19   14 : 1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全市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资申报范围

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应按现行政策规定依法为职工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并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2024年月缴费工资当年新增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按照起薪当月工资收入确定确定后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再调整。已离职人员经本人和原参保单位申请可调整2024年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所申报的缴费工资按照《关于发布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 2024 〕196)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限定,并统一补收当年度社会保险费。

二、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年度缴工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三、申报方法

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线上办理,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

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方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路径下,点击【单位社会保险费自主申报—【缴费工资申报—【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按职工)】菜单机关事业单位可选择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操作方法:【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会保险费自主申报—【缴费工资申报—【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按职工)】菜单机关事业单位可选择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方法:【缴费工资申报模块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菜单,选择按人员申报缴费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可选择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在税务前台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或调整缴费工资的,需要提供2024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确认表》。

四、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按现行政策要求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据实填写2024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确认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由用人单位长期留存备查。

(二)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所规定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法定休息日的,以休息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息日,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四)用人单位应对申报的缴费工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少报漏报和瞒报

 

附件:2024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2024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确认表

单位名称:(公章)

序号

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码)

姓名

月缴费工资

职工签名确认

适用险种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用人单位承诺: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造成相关后果,由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此表格由用人单位自行打印并由职工签字确认后长期留存备查,线下办理工资申报业务需提供本表格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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