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4年第4号 |
【发文日期】 | 2024-09-18 |
【是否有效】 | 全文有效 |
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已完成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素质和业绩评价、笔试和面试等工作环节。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共确定132人作为预录取考察对象(见附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请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通知相关单位。
考察期间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人才管理处 田赫,联系电话:010-63418723;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 张彦,联系电话:010-61986655。
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
特此通告。
附件: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预录取考察对象名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