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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种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1 | 91340200MA2WHUJX5L | 芜湖黑色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朱启胜 | 居民身份证 | 3424251988****0838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江北产业集中区206省道与皖江大道交叉口3#厂房 |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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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1340207MA2UJ1N51L | 芜湖兆木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梁荣 | 居民身份证 | 3426231981****8512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二通道台区203室 |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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