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孝天)2024年5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四周年之际,芜湖市镜湖区税务局组织税务干部走进砻坊书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是活动现场税务干部正在给一名群众介绍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法律条款。
据悉,此次活动分为普法、解答、互动三个环节。普法环节由镜湖区税务局税务干部主持开展,涉及的主题包括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财产继承和婚姻家庭、个人权利等内容,并从中剖析涉及到的税法知识,从民法和税法双重角度进一步巩固在场群众的法律知识。解答环节由现场群众向税务干部进行提问,遇到较为复杂的问题,现场收集信息后交由法律专家解答。互动环节则是开展“模拟法庭”的小游戏,由现场群众和税务干部共同参加,模拟日常私权纠纷。往大处模拟公司设立、房屋继承等情景;着小处模拟物业费缴纳的情景。让群众设身处地的体验日常生活中法律之用,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而这也是今年“民法典宣传月”期间,镜湖区税务局开展普法宣传的一个缩影。纳税人缴费人关心什么,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就讲什么,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书房等活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需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剖析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遇到的税费难题。
“为了更好地扩大民法典宣传的受众面,我局还在芜湖市苏宁广场等人流量集中地,利用商场户外大屏展播民法典宣传的视频,‘典’亮江城人民的美好生活。”芜湖市镜湖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下一步,芜湖市镜湖区税务局将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将普法教育融入日常税收工作,持续开展有温度的民法典和税法普及宣传活动,让民法典和税惠政策真正融入纳税人、缴费人的生活中,融入群众心里。(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