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我区委托代征管理,防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风险,经税邮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在2024年6月28日前,终止包河区范围内邮政代征点有关委托代征代开业务。本次终止委托后,需要代开发票的可以前往包河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通过现行安徽税务网上代开发票渠道办理。
附件:1.包河区邮政代征网点终止名单.xlsx
2.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线上操作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