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宜秀税告[2024]3号
安庆印承商贸有限公司等3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采用本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文书。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宜秀税限改〔2024〕506号
安庆印承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811MA8PFYA886)
你(单位)2024-01-01 至2024-03-31 印花税(技术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3-01 至2024-03-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1-01 至2024-03-31 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4年4月22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二O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宜秀税限改〔2024〕500号
安庆市明香源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811MA8N61X75X)
你(单位)2024-01-01 至2024-03-31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1-01 至2024-03-31 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3-01 至2024-03-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4年4月22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二O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3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宜秀税限改〔2024〕523号
安庆市明香源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811MA8N61X75X)
你(单位)2024-04-01 至2024-04-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4年5月26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4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宜秀税限改〔2024〕497号
安庆市沐熙房产中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811MA8PF7013G)
你(单位)2024-01-01 至2024-03-3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1-01 至2024-03-31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1-01 至2024-03-31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1-01 至2024-03-31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1-01 至2024-03-31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1-01 至2024-03-3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4年4月22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二O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5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宜秀税限改〔2024〕519号
安庆市沐熙房产中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811MA8PF7013G)
你(单位)2024-04-01 至2024-04-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4年5月26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